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,2013年清明节放假3天,时间为4月4日——6日。因此学校各部门作息时间调整如下:
①学校各部门4月4——6日休息;4月7日(周日)按照4月5日(周五)上班。②学校办公室、培训中心于4月4日按国定假放假,4月5、6日按周六、周日安排值班,值班时间:上午8:30——下午17:30;③4月8日起学校各部门转入正常作休时间上、下班。请学校各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做好作休时间调整安排,有关部门做好教学调课安排工作。放假前做好各办公室及相关教室的卫生工作,离开时请务必关好门窗并切断电源,认真做好防火、防盗等安全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
2013年3月25日